防火窗是指用钢窗框、钢窗扇、防火玻璃组成的,能起隔离和阻止火势蔓延的窗。
固定式防火窗:窗扇不能开启的防火窗,即四周密封固定的。
活动式防火窗:窗扇可进行开启,在防火窗启闭装置的作用下可关闭的防火窗。
注;2008年新的防火窗标准,对活动式防火窗的检测标准进行细化;活动式防火窗启闭装置的供应可登陆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检测通过厂家的检测报告,厂家名称。
耐火极限:
甲级窗不低于1.5小时,乙级窗不低于1小时,丙级窗不低于0.5小时。按最新规范GB16809-2008防火窗。
材料与配件: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强度使其足以保障构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钢框架或木框架。
(2)钢框架与压条可选用镀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其选材标准符合GB12955《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条的规定。
(3)木框架与压条其选材料标准应符合GB14101《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1]中5.1.1条的规定。
(4)钢、木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5)防火玻璃可选用不影响防火窗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层数普通平板玻璃的75%。
(6)框架与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的作用。
(7)五金配件应为经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
(8)防火窗启闭装置:必须具备温度感应释放窗扇的功能,目前市面有一体化的(闭窗器),分体化的(熔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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